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同一工程中的导线,应根据不同用途选择不同颜色加以区分,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,电源线应极应为红色,负极应为蓝色或黑色;系统总线采用通讯线NH-RVS-2*1.5mm(双绞线)+电源线NH-BV-2*2.5mm,穿SC20同管敷设。
监控器壁挂安装时,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.3m—1.5m,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.5m,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.2m;落地安装时,其底边宜高出地面0.1m-0.2m;引入监控器的电缆或导线,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,均应标明编号,并与图纸一致,字迹清晰不易褪色;防火门监控器安装在消防控制室,中继器安装在强电竖井内。
防火门监控系统应配有备用电源,备用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:
(1)备用电源应采用密封、免维护充电电池;
(2)电池容量应保证监控器在下述情况下正常可靠工作3h:
a、监控器处于通电工作状态;
b、提供防火门开启以及关闭所需的电源。
(3)有防治电池过充电、过放电的功能;在不超过生产厂规定的电池极限放电情况下,应能在24h内完成对电池的充电。
监控器应有主、备电源转换功能
主、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,主、备电源的转换应不使监控器发生误动作。
防火门监控系统的监控器应具有故障报警功能
有下述故障时,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、光故障信号,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,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,应能再启动;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:
(1)监控器的主电源断电;
(2)监控器与联动闭门器、释放器、门磁开关间连接线断路、短路;
(3)联动闭门器、释放器、门磁开关的供电电源故障;
(4)备用电源与充电器之间的连接线断路、短路。